關于轉發水利部修訂印發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督檢查辦法(試行)的通知
湖南省水利廳 時間:2020-07-08
各市州、縣市區水利局:
《水利部關于修訂印發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督檢查辦法(試行)的通知》(水防[2020]131號),對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監督檢查職責、檢查事項與程序、問題分類與整改、責任追究等進行了明確。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省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管,現將《通知》轉發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水利部關于修訂印發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督檢查辦法(試行)的通知(水防[2020]131號)
湖南省水利廳
2020年7月8日